国华退: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判决,执行程序已终结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反诉被告、被上诉人、申请执行人
3、涉案的金额:12,734,198.73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且暂无可供执行财产,公司此 前已对相关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本次进展对公司损益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子 公司深圳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智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广 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 支付相关采购订单尚欠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案号为 (2025)粤0304 民初29119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5 月6 日披露的《关 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福田法院已开庭审理本案并出具 一审判决,此后被告提起上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 月8 日、2025 年10 月14 日、2025 年12 月6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0、2025-079、 2025-089)。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及判决、裁定情况
深圳智游近日收到福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福田法院对被执行人名 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证,被执行人暂无可执行财产。福田法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
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 线索,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需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 再重新启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申请执行人享有继续要求被执行人清偿债 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的义务。
福田法院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或者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条 件),可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响。
公司此前已对相关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本次进展对公司损益无重大影
五、备查文件
《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