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源:关于与兴业银行签订授信合同的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额度授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收到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现将相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贷款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借款方:公司
贷款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授信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该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5日,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以银行放款当日利率要求为准。
2、本合同签约日期:2023年11月13日。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由子公司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公司董事局主席丁芃、董事郑列列为公司提供个人保证担保。
本合同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议批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局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无需报股东大会审批。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将缓解公司未来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方形成依赖。
四、备查文件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2023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