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星源: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查股网  2024-02-24  ST星源(000005)公司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

被终止上市第四次的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2月23日,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3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1.15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3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1 条的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截至2024年2月2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3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2.3条规定,上市公司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交所作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四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3 3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做出的最终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积极行使相关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并严格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严格按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2024年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