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3: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30  ST星源(000005)公司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暂计6,273万元人民币;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判决情况需以终审判决结果为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世纪星源”)于2023年12月8日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粤03执保2498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粤03民初5452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龚泽民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以4000万元本金为基数,2019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按年利率15%计算,2020年8月20日至实际偿清借款之日的利息按2023年7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14.2%计算);

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龚泽民支付保全担保费人民币25093元;

丁芃、郑列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债务向原告龚泽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丁芃、郑列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外,截至披露日,暂无其他应公告而未公告的诉讼。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本次诉讼仅为一审判决,最终判决情况需以终审判决结果为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3)粤03民初5452号)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2024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