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30  ST星源(00000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400211 证券简称:星源3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

1.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14:00。

1.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15:00—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15:00

1.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1.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局主席丁芃女士

1.5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金海滩度假村会所 1.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79,648,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1,058,536,842股的比例为

16.9714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人数共14 人,持有或代表的股数为 15,610,01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1,058,536,842股的比例为 1.4747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175,035,9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58,536,842股的比例为 16.5357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612,410 股,占公司总股本1,058,536,842股的 0.4357 %。

公司12名董事、 4名监事、 4 名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全程监督了本次会议(无法出席现场会议的部分董事、监事,以视频形式出席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76,219,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0912%;

反对 2,74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5269%;

弃权 6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381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2,1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78.0326%;

反对 2,74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17.5728%;

弃权 6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4.3946%。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74,719,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7.2562%;

反对 2,74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5269%;

弃权 2,1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216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0,6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68.4234%;

反对 2,74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17.5728%;

弃权2,1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14.0038%。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176,219,2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0912%;

反对 2,74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5269%;

弃权6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381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12,1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78.0326%;反对 2,743,1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17.5728%;弃权 6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4.3946%。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73,293,2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6.4625%;反对4,169,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2.3206%;弃权 2,1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2168%。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9,25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59.2889%;反对 4,169,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26.7073%;弃权2,18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14.0038%。

5.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73,293,2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6.4625%;反对 4,169,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2.3207%;弃权 2,1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2168%。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9,25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59.2882%;反对 4,169,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26.7079%;弃权 2,1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14.0038%。

6、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173,293,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4625%;反对 4,169,0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2.3206%;弃权 2,1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2168%。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9,2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59.2889%;反对4,169,0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26.7073%;弃权2,1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14.0038%。

7、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同意174,719,2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7.2562%;反对 2,74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5269%;

弃权 2,1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2168%。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10,6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68.4234%;反对2,74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17.5728%;弃权2,1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14.0038%。

8、审议通过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77,519,2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8149%;反对1,4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8033%;弃权 6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819%。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13,480,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86.3607%;反对 1,4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2447%;弃权 68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4.394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隆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一渔、蓝思琪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隆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