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3:关于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展期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22  ST星源(000005)公司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签订借款合同展期的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收到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现将相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贷款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借款方:公司

贷款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23年11月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授信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原融资合同编号及名称为:兴银深上流借字(2023)第03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因公司发展需要对该借款进行展期,展期金额为6,449.73万元,展期有效期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1日,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以银行放款当日利率要求为准。

2、本合同签约日期:2024年11月21日。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由子公司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金海滩旅游度假村D14栋101房、D14栋102房、D14栋201房、D14栋202房、D14栋301房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子公司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华乐大厦1809房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子公司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及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董事局主席丁芃、董事郑列列为公司提供个人保证担保。

本合同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议批准(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披露的《董事局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无需报股东大会审批。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将缓解公司未来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方形成依赖。

四、备查文件

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2024年1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