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9  深振业A(000006)公司公告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满5年,根据上市公司及国资监管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前期调查、公开选聘和慎重考虑,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4万元(含差旅费)。

我们就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4万元(含差旅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孔祥云、曲咏海、陈英革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