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股票代码:000006.SZ 债券简称:深振业A债券代码:148280.SZ 债券简称:23振业01债券代码:148395.SZ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振业01”、“23振业02”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了《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宋扬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宋扬先生(董事长)、李伟先生、李建春先生、李普先生、石澜女士、孙慧荣先生、孔祥云先生(独立董事)、曲咏海先生(独立董事)、陈英革先生(独立董事)构成。
(二)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经公司独立董事孔祥云先生、曲咏海先生、陈英革先生共同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宋扬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宋扬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宋扬先生(主任委员)、李伟先生、石澜女士、孔祥云先生、曲咏海先生构成。附件:宋扬先生简历
宋扬先生简历
宋扬: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低温工程专业。曾任深圳市长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经营部部长、工程管理中心经理、深圳公司总经理;深圳市长城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宋扬先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二、风险提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3振业01”和“23振业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