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10月24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原因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