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49 号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年报显示,你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638.80万元,同比下降2.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3,596.93万元,同比增加773.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1,539.19万元,同比增长64.54%。其中物业租赁及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622.55万元,同比增长1.01%;汽车销售及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万元15,174.49,同比下降2.49%;杀菌卫生产品及日常用品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45.85万元,同比下降7.12%。请你公司:
(1)说明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变动的原因及
合理性,净利润变动与营业收入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按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全面核实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充分、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其他需要予以扣除的收入。
(3)结合销售政策、定价模式、成本费用构成、市场拓展情况等,分业务说明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低毛利业务经营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属于“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同时,结合前述情况进一步说明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你公司拟采取的提升毛利率的具体措施。
(4)说明汽车销售及服务业务、杀菌卫生产品及日常用品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总额法/净额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同行业惯例。
(5)分业务列示前五大客户的名称、主营业务、定价依据、销售金额、毛利率、信用账期,并穿透核查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是否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
(6)结合2023年业绩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仍实质触及我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条规定的第(一)项情形,是否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7)逐项自查并说明你公司是否仍存在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是,请及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分析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是否恰当、合理。 请公司律师对上述问题(7)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着重说明是否仍实质触及我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3.1条规定的第(一)项情形。
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你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326022号),涉及事项为你公司因部分案件需承担的担保责任存在不确定性。请你公司:
(1)说明截至回函日相关案件的详细进展情况;报告期预计负债计提的依据,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合理审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补充说明消除非标审计意见涉及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及措施可行性、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3)结合前述事项的重大性和广泛性,说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是否恰当;核实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2023年审计意见类型的事项,如是则说明详情。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你公司将转让宁波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并购基金的8.15%合伙份额的尾款1,300万元与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1,261.89万元计入债务重组收益。请你公司说明上述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交易对象、交易时间、付款方、会计处理,相关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10.97亿元,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10.88亿元,确认证券投资收益19.11万元。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进行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风险级别、投资期限、购买金额及损益金额等,是否就前述投资事项规范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以及为保证资金安全、降低投资风险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年报显示,你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19,315.2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48.50%,货币资金余额及占比持续增加。请说明账面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使用权受限的情况,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计划、财务管理规划等说明对货币资金的运用是否经济、合理,是否存在大额闲置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年报显示,你公司2023年末存货余额2,974.87万元,其
中,库存商品期末账面余额2,852.20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2.98万元,期末被抵押的存货账面余额为2,849.22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被抵押存货的具体构成,抵押的原因、抵押方、抵押金额及期限,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2)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中关键参数的主要假设、测算过程及依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审慎。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年报显示,你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755.34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398.68万元,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9万元。请你公司:
(1)按账龄列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构成;说明账龄两年以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具体情况,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
(2)说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的情况,包括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信用账期,应收账款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是否匹配。
(3)结合坏账计提比例确定过程及依据、期后回款情况、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5月30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