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好: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5人,实际参加会议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选举刘宜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年9月2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宜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候选人刘宜云先生的《致函》,因个人原因,刘宜云先生放弃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选举刘宜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基于前述原因董事会同意取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选举刘宜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贺红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同意提名贺红云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26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贺红云,男,1973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3月至2010年12月历任中国航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主管、中国航空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投资监管部副总经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副经理等;2011年1月至2018年2月历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部长、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8月任美都能源财务总监、副总裁;2018年9月至2022年6月任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高级资本专家。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任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3年11月至今任杭州华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贺红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未被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