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6-30  全新好(000007)公司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下午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 月29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3031号汉国城市 商业中心5507-09。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永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发行

在外股份总数为346,448,044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46,448,044股,限售流通股 0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7人,代表股份 93,904,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48%。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代表公司股数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 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7人,代表股份93,904,09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48%。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会议

代表股份数

弃权股

反对股数

同意股数

有表决权股

数(股)

份总数比例

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

93,904,099 93,315,599 99.3733% 588,300 0.6265% 200 0.0002%

的全体股

其中:单独

或合计持

有公司5%

82,500,127 82,500,1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以上股份

的股东

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

司5% 以上

11,403,972 10,815,472 94.8395% 588,300 5.1587% 200 0.0018%

股份以外

的其他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会议

反对股数

弃权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有表决权股

数(股)

份总数比例

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

93,904,099 93,725,599 99.8099% 178,300 0.1899% 200 0.0002%

的全体股

其中:单独

或合计持

有公司5%

82,500,127 82,500,1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以上股份

的股东

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

司5% 以上

11,403,972 11,225,472 98.4348% 178,300 1.5635% 200 0.0018%

股份以外

的其他股

上述议案2 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注:本公告部分合计数若与各明细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天运、艾勇陶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