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下午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 月29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中路3031号汉国城市 商业中心5507-09。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永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发行
在外股份总数为346,448,044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46,448,044股,限售流通股 0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7人,代表股份 93,904,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48%。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代表公司股数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 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7人,代表股份93,904,09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48%。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会议
代表股份数
弃权股
反对股数
同意股数
有表决权股
数(股)
份总数比例
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
93,904,099 93,315,599 99.3733% 588,300 0.6265% 200 0.0002%
的全体股
其中:单独
或合计持
有公司5%
82,500,127 82,500,1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以上股份
的股东
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
司5% 以上
11,403,972 10,815,472 94.8395% 588,300 5.1587% 200 0.0018%
股份以外
的其他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会议
反对股数
弃权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有表决权股
数(股)
份总数比例
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
93,904,099 93,725,599 99.8099% 178,300 0.1899% 200 0.0002%
的全体股
其中:单独
或合计持
有公司5%
82,500,127 82,500,12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以上股份
的股东
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
司5% 以上
11,403,972 11,225,472 98.4348% 178,300 1.5635% 200 0.0018%
股份以外
的其他股
上述议案2 获得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注:本公告部分合计数若与各明细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天运、艾勇陶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