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关于仲裁执行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3  神州高铁(000008)公司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执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仲裁所处的阶段:执行阶段;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本次仲裁申请人;

3、仲裁涉及金额:本次股权回购仲裁事项涉及投资本金16亿元及其他费用;

4、仲裁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案尚在执行阶段,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一、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2月8日受理了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起的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事项仲裁申请,并于2023年2月28日出具了【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386号《裁决书》(以下简称“案涉裁决书”),裁决河南省漯周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漯周界”)向公司支付股权回购价款16亿元,受让公司持有的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并偿付其他税费合计约1,170万元。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0日、2023年3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起禹亳公司股权回购仲裁的公告》《关于收到禹亳公司股权回购仲裁通知书的公告》《关于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仲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8、2022011、2023009)。

因河南漯周界未按照上述裁决书约定的时间履行相关款项给付义务,公司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周口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收到周口中院出具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3)豫16执76号】,决定立案执行。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的《关于仲裁执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二、本次仲裁的执行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周口中院出具的《执行案件立案登记表》【(2023)豫16执异66号】及《执行裁定书》【(2023)豫16执76号之一】,被执行人河南漯周界向周口中院提出不予执行本次仲裁裁决的申请,周口中院予以立案;同时,河南漯周界向周口中院提交了中止执行申请书,要求本案中止执行,周口城投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为河南漯周界申请的中止执行中止事项予以担保,提供4.8亿元相应的担保。周口中院裁定中止(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386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周口中院对本次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的立案等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并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案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周口中院出具的《执行案件立案登记表》【(2023)豫16执异66号】;

2、周口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豫16执76号之一】;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