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诉讼所处的阶段:执行阶段;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执行申请人;
3、诉讼涉及金额:回购款148,800,000 元及其他费用;
4、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因本次诉讼案件后续执行结果尚未明确,对公 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于2023 年12 月就神州高 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起的北京华软长青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软长青”)股份回购案件,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2) 京0108 民初41755 号】,裁决华软长青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国润祁 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支付股权回购款148,800,000 元,并支付相应违约 金。详情参见公司2021 年5 月29 日、2023 年12 月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3078)。
由于华软长青未按照上述判决书的约定时间履行相关款项给付义务,经公司 申请,海淀法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华软长青 存在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海淀法院于2024 年5 月20 日裁定执行程序终结,2024 年10 月8 日海淀法院恢复了执行,2025 年2 月7 日再次裁定执行程序终结,后 于2025 年7 月9 日再次恢复案件执行,2026 年4 月15 日,法院再次裁定执行 程序终结,公司随即再次向海淀法院申请追加江鹏程为被执行人。详情参见公司 分别于2024 年3 月27 日、2024 年8 月30 日、2024 年12 月11 日、2025 年3 月15 日、2025 年8 月1 日、2026 年4 月2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046、2024065、2025009、2025039、
2026019)。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6 年9 月7 日,公司收到海淀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6)京0108 执异845 号】,裁定如下:
1、追加江鹏程为执行依据为(2022)京0108 民初41755 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案件的被执行人;
2、江鹏程在(2022)京0108 民初41755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北京华软长青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债务范围内对北京国润祁连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申请人、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下一步,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维护公司正当 合法权益。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其他诉讼及 仲裁情况参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可能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就上述投资事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正在采 取必要措施推动案件的执行工作,对公司经营业绩所产生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最终的影响情况将以实际执行的具体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 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海淀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6)京0108 执异845 号】;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