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24-014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研究决定,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15:1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2.00 | 公司《202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00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 |
6.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获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
日和2024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提案5、提案6: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内容已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28日8:30-1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9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明 电话:(0755)25170382 传真:(0755)251703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1.00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2.00 | 公司《202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00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权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如果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____ 是 ____ 否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9;投票简称:宝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