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局、马应龙董事会决策批准;若受让方在合同履行过 程中出现违约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可能被解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6 年3 月27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马应龙”)为优化医疗产业结构,其控股子公司马应龙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马应龙医管”)与卓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准技术”)签署了 《股权转让合同》,拟将其持有的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医管”)79.8144%的股权转让给卓准技术,交易价格为10,375.87 万元。若 本次交易完成,北京医管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将不 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董事局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卓准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曙光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3 月24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23 号4 号楼2 层北侧2494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83MA3WFJ3N27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人工智能应用 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 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讯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电子产品销售;导航终端销售;货物进出口。
股权结构:北京卓准医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80%、北京长青天诺医 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0%。
卓准技术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未发现卓准技术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9.8144%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权属情况:该项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形,不存在 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 存在涉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有章
注册资本:7,65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2 月2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 号玉泉慧谷园17 号楼B118 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销 售医疗器械I 类、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股权结构:马应龙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9.8144%,北京溢康太和医 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0.1856%。
北京医管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25 年12 月31 日
2024 年12 月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630.91 9,180.18
负债总额 6,888.44 6,380.37
应收账款 88.99 115.44
净资产 2,742.47 2,799.81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2024 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 9,103.15 10,014.85
净利润 -57.21 -74.70
公司不存在为北京医管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或被其占用资金等 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经自查,北京医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马应龙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卓准技术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北京马应龙长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一)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79.8144%全部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以10,375.87 万元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等股权。本次交易以市场化 方式定价,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整体估值1.30 亿元,相应转让方所持 79.8144%股份对应的交易价格为10,375.87 万元。
(二)款项支付及履约安排
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由受让方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三期支付 至指定的转让方收款账户。
1、受让方应于2026 年4 月20 日前支付第一期款项1,000 万元,即履约保证
金。若受让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本合同生效前,以书面或实际行动明确表示 不再履行本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本次交易,受 让方对此无异议。
2、受让方应于2026 年6 月20 日前支付第二期款项5,000 万元。该款项足额 支付完毕后,交易双方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应在办理变更登记前 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受让方承诺将办理变更登记后的所有标的股权质押给转 让方。
3、受让方应于2026 年12月20日前支付第三期款项4,375.87 万元,其中2026 年10 月10 日前应至少支付2,000 万元。待第三期款项全部支付完毕后,第一期 履约保证金自动转换为同等金额的股权转让款。在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前,为 保障转让方权益,受让方应保证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得实施任何可能导致其股 权价值减损以及经营情况恶化的行为,并保障转让方对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 完整知情权与财务、经营事项监督权。
(三)违约情形及责任承担
若受让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各期转让价款和未按约定签署《股权质押合 同》及办理对应股权的质押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行使合同约定的相应权利。
(四)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转让方控股股东履行完毕必要决策程 序且向受让方提供相应决策文件告知函之日起生效。
五、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有助于提高马应龙资产经营效率,集中资源聚焦优势业务, 契合马应龙整体战略布局与中长期发展目标。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医管及其控 股子公司北京马应龙长青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经公司初步测算,若本次交易成功,预计将增加公司净利润约2,100 万 元左右(最终确认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业 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局、马应龙董事会决策批准;若受让方在合同履行过
程中出现违约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可能被解除。因此,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