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2026 年7 月25 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增持计 划的公告》,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权情况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 个交易 日(2026 年7 月30 日、7 月31 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 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函询,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承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不 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承兴投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1,270,7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01%。公司已于2026 年7 月25 日披露《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增持计划的公告》,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情况发生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局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局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6 年7 月15 日披露《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 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