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979.47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件为一审判决,该判决是否为终审判决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就其与陈源川的纠纷案件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陈源川向美丽生态建设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相关民事判决书的诉讼费、执行费等合计19,724,609.4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二、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美丽生态建设收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闽 0203 民初 698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驳回美丽生态建设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0,074元,由美丽生态建设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如公司不认可该判决结果,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该判决是否为终审判决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3)闽0203民初6984号】。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