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8-17  美丽生态(000010)公司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拍卖通知书》【(2023)粤0306执21063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创盛”)所持公司48,837,579股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拍卖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拍卖时间拍卖平台拍卖人
佳源创盛48,837,57936.67%4.25%2024年9月4日10时至2024年9月5日10时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注:2024年8月13日,佳源创盛所持公司股份4,000万股股份司法拍卖成交,截至目前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计算分母为佳源创盛4,000万股过户前的持股数量,即133,165,200股。

二、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本次拍卖事项尚未公示,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2024年8月13日,佳源创盛所持公司股份4,000万股股份司法拍卖成交,截至目前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如4,000万股股份拍卖完成过户手续,且本次司法拍卖成功,佳源创盛持有公司股份将变为44,327,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将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4、本次拍卖的股份为限售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同时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敬请意向竞拍人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三、备查文件

《拍卖通知书》【(2023)粤0306执21063号】。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