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代礼平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91)。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