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丽: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08  *ST美丽(000010)公司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美丽生态建设、公司控股 孙公司隧鑫劳务为被告。

3、涉案金额:56,557,650.82 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 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美 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收到安宁市人民法院送 达的《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获悉美丽生态建设、福州市隧鑫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隧鑫劳务”)与湖南省华兴诚信建筑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 称“华兴诚信”)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 安宁市人民法院已予以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情况

原告:湖南省华兴诚信建筑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被告1:福州市隧鑫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2: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3: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华兴诚信主张,案涉工程由美丽生态建设与中铁十七局集团城市建设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铁十七局”)作为总承包方。2019 年7 月30 日,华兴诚信与 福州市隧鑫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隧鑫劳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 包合同》,约定由华兴诚信对位于云南省安宁市的螳川熙岸小区建设项目主体劳 务分包,合同暂定总价54,579,635.16 元。合同签订以后,华兴诚信按约进场施 工。施工及复工过程中,因隧鑫劳务前后两次未能供应施工材料,导致项目先后 两次停工。华兴诚信于2024 年11 月30 日退场。华兴诚信根据已施工完成的工 程量,计算出已完成产值49,186,961.68 元,已付款21,963,667.63 元。此外,华 兴诚信主张停工造成的损失34,593,983.19 元。因双方无法结算,华兴诚信提起 本案诉讼。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隧鑫劳务、美丽生态建设、中铁十七局共同向华兴诚信支付工 程款21,963,667.63 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21,963,667.63 元为基数,自2024 年7月1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2、请求判令隧鑫劳务、美丽生态建设、中铁十七局共同向华兴诚信支付停 工损失34,593,983.19 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34,593,983.19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7 月1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LPR)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请求判令华兴诚信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由隧鑫劳务、 美丽生态建设、中铁十七局承担;

4、请求判令本案保全费、案件受理费由隧鑫劳务、美丽生态建设、中铁十 七局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应诉通知书》【(2026)云0181 民初5343 号】。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