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25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周三)下午17点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4年10月25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涛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2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