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 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 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前身 是成立于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致同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 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5 层。
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 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 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 股 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 注册。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
截至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244 名,注册会计师人数1361 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 名。
致同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8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21.6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68 亿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303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上市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02 亿元;2025 年 年报审计挂牌公司客户171 家,审计收费4296.16 万元;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相关规定。2025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26.98 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 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5 次、监督 管理措施19 次、自律监管措施14 次和纪律处分3 次。81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6 次、监督管理措 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2 次和纪律处分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
下:
项目合伙人:赵娟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义兰,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家新三板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晓红,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份、签署新三板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 份、复核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 份。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
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根据上述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 万元(含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64.6 万 元、内控审计服务15.6 万元、公司所属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费用14.8 万元及年度审计意见书等增值服务10 万元),与2025 年度审计费用 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 年6 月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 管理委员会第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 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选聘程序以及对致同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真审核 和评价,认为致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 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6 月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 次会议,以全 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 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05 万元,并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7 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5 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 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 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