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http://ddx.gubit.cn  2023-03-30  南 玻A(000012)公司公告

关于对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89号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你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80号)回复的公告》显示,深圳市冠隆物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冠隆物流”)实施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上层股东投资款或股东借款,冠隆物流上层股东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能集团”)及相关主体的流动性困难化解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各业务板块已实现逐步复工复产,因此不会导致本次增持计划面临重大不确定性。

对此,我部表示进一步关注。请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结合我部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80号)要求,在宝能集团及其子公司持有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份近期存在被司法拍卖、宝能集团及其主要子公司涉及被相关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以及持有你公司股份被质押、物业和汽车等资产陆续被司法拍卖等情况下,详细说

明有关回函显示的“上层股东投资款或股东借款”的具体安排,如属于上层股东自有资金的,应当结合上层股东当前资产负债结构、有息负债情况、可支配货币资金等,说明有关资金使用安排,是否可能因前述风险事件导致本次增持计划使用资金安排面临较大不确定性风险,进而影响增持计划的可实现性;如属于上层股东自筹资金的,应当说明相关资金筹集计划或者具体安排,可能涉及的资金最终提供方,以及相关筹集计划或安排的具体保障措施,以及是否面临较大不确定性风险。

请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 4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股东应对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