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玻A: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序号 |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 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
1 |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按以下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一)定期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二)临时会议召开3日前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紧急情况下,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并进行会议记录。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按以下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一)定期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二)临时会议召开3日前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根据需要应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不变。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九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