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石化A1: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公告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公告
一、基本情况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3破深37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不予受理申请人聂梅生、周鹏英对被申请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2024年8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法院不予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24-004)
二、进展情况
上诉人周鹏英因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4)粤03破申370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24)粤03破申370号民事裁定,指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破产清算申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于2024年10月14日受理该上诉案件,案号为(2024)粤破终323号。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未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广东高院(2024)粤破终323号特此公告。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