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7  沙河股份(000014)公司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资助事项概述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2024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累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借款利率上浮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融资资助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按季度收取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2024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

二、融资资助进展情况

长沙深业福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湘公司”)为公司孙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近日,因福湘公司经营需求,公司与福湘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向福湘公司提供人民币2亿元融资资助。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1、贷款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长沙深业福湘置业有限公司

3、借款用途:用于归还前期借款本金及利息

4、借款金额:人民币2亿元整

5、借款期限: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利率、利息:年利率为3.65%,按季度收取利息

协议中约定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等内容均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范围。

四、累计提供融资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融资资助后,公司提供融资资助总余额为3.86亿元,均系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融资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融资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融资资助的情形。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融资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融资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在提供融资资助期间,公司将加强对福湘公司的风险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安全。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