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17  沙河股份(000014)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杨岭先生、乐兴烁先生、王凡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2.聘任杨岭先生为总经理,聘任乐兴烁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王凡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杨岭先生为总经理,聘任乐兴烁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王凡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佳华、赵晋琳、胡宁可

2023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