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累计诉讼及仲裁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95,423.0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49%。其中,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69,865.33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25,557.68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大额未决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3)、2020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7)、2021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8)、2021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2022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9)以及相关定期报告中对本公司及控股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部分诉讼案件未判决,尚无法准确判断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本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一、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大额诉讼、仲裁情况 | ||||||||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诉讼请求判令 | 标的金额 (万元) | 受理时间 | 受理机构 | 进展情况 |
1 | 深圳市康佳利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俊星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谷美电子(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鸿星锋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俊星隽业电子有限公司、曾坚锴、张镇裕、海盈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张丽霞、安徽省宝琳实业有限公司、曾庆鹏、钟育华 | 合同纠纷 | 请求判令被告退还货款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 26,271.11 | 2022年12月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理中 |
2 | 深圳年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方向龙、江艳 | 股权回购纠纷 | 请求被申请人回购股权并支付回购价款 | 15,160.55 | 2023年3月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审理中 |
3 | 康佳环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徐建华、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 11,099.57 | 2023年1月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理中 |
4 | 四川康佳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俊星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鸿星锋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俊星隽业电子有限公司、浏阳市淮川鹤源山庄有限公司、曾坚锴、钟育华 | 买卖合同纠纷 |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 5,172.00 | 2023年1月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审理中 |
5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朗瑞皓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晶瑞皓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股权转让尾款 | 4,540.76 | 2023年5月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审理中 |
6 | 香港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俊星电子国际有限公司、曾坚锴、钟育华 | 合同纠纷 |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 2,632.00 | 2023年3月 |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审理中 |
7 | 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 吴蓉、茂鑫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请求判令撤销被告之间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 2,190.25 | 2023年1月 |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审理中 |
小计 | 67,066.25 | -- | ||||||
二、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大额诉讼、仲裁情况 | ||||||||
1 | 四川蜀物广润物流有限公司 | 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 12,283.46 | 2023年5月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理中 |
2 | 新乡嘉汇达克罗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请求判令确认税务机关退还给被告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属于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 | 4,576.70 | 2023年4月 | 新乡市红旗区法院 | 审理中 |
3 | Micro Crystal Transfer Group Ltd. | 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 请求判令被申请人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 3,639.67 | 2023年4月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审理中 |
小计 | 20,499.83 | -- | ||||||
三、其他诉讼情况 | ||||||||
其他单笔在2,000万以下的诉讼(江西高透基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辽阳康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康佳环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四川康佳智能终端科技有限公司、博罗康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康佳创投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陕西康佳智能家电有限公司等)合计 | 7,85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