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累计诉讼及仲裁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95,776.4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54%。其中,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93,904.41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1,872.00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大额未决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3)、2020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7)、2021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8)、2021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2022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9)、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7)以及相关定期报告中对本公司及控股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部分诉讼案件未判决,尚无法准确判断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本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一、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大额诉讼、仲裁情况 | ||||||||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诉讼请求判令 | 标的金额 (万元) | 受理时间 | 受理机构 | 进展情况 |
1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朱新明、冷素敏、共青城金砖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新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同纠纷 |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业绩补偿款 | 93,904.41 | 2023年6月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审理中 |
小计 | 93,904.41 | -- | ||||||
二、其他诉讼情况 | ||||||||
其他单笔在2,000万以下的诉讼(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合计 | 1,87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