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重要提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兴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录
重要提示 ...... 1
第一章发行人及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9
第三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11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13
第五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5
第六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分析 ...... 16
第七章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8
第八章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9
第九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0
第十章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21
第十一章其他情况 ...... 22
第十二章特定品种债券相关情况 ...... 25
第一章发行人及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注册名称
注册名称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周彬 |
注册资本 | 2,407,945,408元人民币 |
实缴资本 | 2,407,945,408元人民币 |
住所(注册地)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5-24层 |
邮政编码 | 518057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系方式 | 吴勇军,董事局秘书,0755-26609138 |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0月21日印发的“深证函[2020]890号”无异议函,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2021年1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规模10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为“21康佳01”;2021年5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规模5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为“21康佳02”;2021年7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规模8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为“21康佳03”,发行规模共计23亿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6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22]877号文”,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2022年7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规模12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为“22康佳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8月15日印发的“深证函[2022]539号”无异议函,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公司债券。2022年9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规模6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为“22康佳03”;
2022年10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规模6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为“22康佳05”。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21康佳01”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3年期。
3、发行规模:1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4.46%。
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7、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计息期限自2021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7日。
8、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1年1月8日。
10、付息日期: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1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本金支付日:2024年1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二)“21康佳02”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期限:3年期。
3、发行规模: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4.00%。
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7、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计息期限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0日。
8、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1年5月21日。
10、付息日期: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5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本金支付日:2024年5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三)“21康佳03”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期限:3年期。
3、发行规模:8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3.95%。
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7、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计息期限自2021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8日。
8、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1年7月9日。
10、付息日期: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7月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本金支付日:2024年7月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四)“22康佳01”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3年期。
3、发行规模:12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3.23%。
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7、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计息期限自2022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3日。
8、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2年7月14日。
10、付息日期: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7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本金支付日:2025年7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五)“22康佳03”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期限:3年期。
3、发行规模:6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3.30%。
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7、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计息期限自2022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7日。
8、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2年9月8日。
10、付息日期: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9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本金支付日:2025年9月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六)“22康佳05”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期限:3年期。
3、发行规模:6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利率:3.50%。
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7、计息期限(存续期间):计息期限自2022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
8、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2年10月21日。
10、付息日期: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10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1、本金支付日:2025年10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监管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报告期内,兴业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查阅发行人财务报表、银行征信报告、新增借款和对外担保、受限资产等信息,并不定期查询相关网站,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21康佳01”、“21康佳02”、“21康佳03”、“22康佳01”、“22康佳03”、“22康佳05”均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其他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兴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各期债券募集资金转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等,对发行人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提示发行人按照核准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各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用途一致。
四、督促发行人信息披露针对发行人信息披露事项,兴业证券依照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持续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并就发行人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业务指导和督促。报告期内,兴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已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年度权益分派、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等事项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五、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兴业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针对发行人当年发生的重大事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如下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序号
序号 | 时间 | 受托报告名称 |
1 | 2022年6月10日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2 | 2022年11月29日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3 | 2022年6月30日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 |
六、督促履约报告期内,21康佳01于2022年1月10日足额付息,21康佳02于2022年5月23日足额付息,21康佳03于2022年7月11日足额付息。22康佳01、22康佳03、22康佳05报告期内不涉及付息兑付事项。兴业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七、其他无。
第三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有消费类电子、工贸、半导体和环保。其中工贸业务是围绕消费类电子业务或半导体业务上下游开展相关物料的采购、加工及分销,可归属于消费类电子行业或半导体行业。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动。
发行人2021年度及2022年度各主营业务板块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
彩电业务 | 50.23 | 17.56 | 73.00 | 15.14 |
白电业务 | 39.30 | 13.74 | 36.99 | 7.67 |
环保业务 | 15.49 | 5.41 | 43.55 | 9.03 |
工贸业务 | 160.53 | 56.11 | 296.83 | 61.54 |
半导体业务 | 1.35 | 0.47 | 3.22 | 0.67 |
PCB业务 | 6.64 | 2.32 | 9.14 | 1.90 |
其他 | 12.55 | 4.00 | 19.60 | 4.06 |
合计 | 286.07 | 100 | 482.32 | 100 |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变动比率 |
资产合计 | 380.16 | 398.75 | -4.66 |
负债合计 | 295.55 | 296.74 | -0.4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6.40 | 90.95 | -16.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4.61 | 102.01 | -17.06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率 |
营业收入 | 296.08 | 491.07 | -39.71 |
营业利润 | -19.68 | 15.13 | -230.07 |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 -20.68 | 15.71 | -231.64 |
净利润 | -17.70 | 8.07 | -319.3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71 | 9.05 | -262.54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8 | 8.09 | -165.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 | -26.85 | -112.1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 | 35.65 | -109.31 |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2年末/2022年度 | 2021年末/2021年度 | 变动比率(%) |
流动比率 | 1.18 | 0.89 | 32.58 |
速动比率 | 0.89 | 0.71 | 25.35 |
资产负债率(%) | 77.74 | 74.42 | 4.46 |
营业利润率(%) | -6.65 | 3.08 | -315.91 |
说明: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核查情况21康佳01于2021年1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10亿元。根据21康佳01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截至报告期末,21康佳01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21康佳02于2021年5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5亿元。根据21康佳02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截至报告期末,21康佳02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21康佳03于2021年7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8亿元。根据21康佳03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截至报告期末,21康佳03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22康佳01于2022年7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12亿元。根据22康佳01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截至报告期末,22康佳01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22康佳03于2022年9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6亿元。根据22康佳03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截至报告期末,22康佳03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22康佳05于2022年10月发行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6亿元。根据22康佳05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截至报告期末,22康佳05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二、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在监管银行开立了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第五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报告期内,21康佳01于2022年1月10日足额付息,21康佳02于2022年5月23日足额付息,21康佳03于2022年7月11日足额付息。22康佳01、22康佳03、22康佳05报告期内不涉及付息兑付事项。兴业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发行人已按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不存在债券兑付兑息违约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变动比率(%) |
流动比率(倍) | 1.18 | 0.89 | 32.58 |
速动比率(倍) | 0.89 | 0.71 | 25.35 |
资产负债率(%) | 77.74 | 74.42 | 4.46 |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速动比率相对较低,主要由于发行人近年来业务发展迅速,其行业特性也决定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因而速动比率偏低。发行人整体资产负债水平较高,主要由于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业务规模,投资额不断增长,相应的对外负债规模增长较快。
发行人资信水平良好,具有较为畅通的融资渠道,拥有多家银行授信额度以及信托、租赁等渠道,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共获得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主要合作银行人民币授信额度为286.50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132.23亿元,尚未使用的额度为154.27亿元。所有银行贷款均按期偿还本息,不存在逾期情况。
发行人长期保持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若出现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发行人可通过变现流动资产,为债券本息及时偿付提供一定的保障。
第六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康佳
、
康佳
、
康佳
、
康佳
、
康佳
和
康佳
均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为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发行人采取了设立了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各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对应披露的内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增信机制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21康佳01、21康佳02、21康佳03、22康佳01、22康佳03和22康佳05均由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振高
注册资本:12,000,000,000.00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
邮政编码:51805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0346175T
公司网址:www.chinaoct.com
联系电话:86-755-26600248
传真:86-755-26600936
业务及财务情况:
担保人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旅游综合业务板块、房地产业务板块、电子业务及相应产业板块。报告期内,担保人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动。
担保人2021年度及2022年度各业务板块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业务板块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比例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旅游综合业务 | 309.14 | 27.52 | 500.12 | 30.27 | -38.19 |
房地产业务 | 510.77 | 45.47 | 628.36 | 38.03 | -18.71 |
电子行业业务 | 109.81 | 9.77 | 140.31 | 8.49 | -21.74 |
工贸业务 | 160.51 | 14.29 | 301.95 | 18.27 | -46.84 |
环保业务 | 15.49 | 1.38 | 43.55 | 2.64 | -64.43 |
其他 | 17.70 | 1.58 | 38.01 | 2.30 | -53.43 |
合计 | 1123.42 | 100.00 | 1,652.28 | 100.00 | -32.01 |
2022年,担保人主营业务收入由电子行业业务、工贸业务、旅游综合业务、房地产业务等构成。其中,工贸业务、房地产业务、旅游综合业务和电子行业业务是主营业务收入的最主要来源。2021年度及2022年度,旅游综合业务、房地产业务、电子业务及工贸业务收入之和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合计的95.06%和97.05%。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偿债能力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增信措施有效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了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七章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1康佳01于2022年1月10日足额付息,21康佳02于2022年5月23日足额付息,21康佳03于2022年7月11日足额付息。22康佳01、22康佳03、22康佳05报告期内不涉及付息兑付事项。兴业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八章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不适用。
第九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章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022年
月
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
康佳
”、“
康佳
”及“
康佳
”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3年
月
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
康佳
”、“
康佳
”及“
康佳
”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3年
月
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评级AA,“
康佳
”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
第十一章其他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就年度权益分派、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等事项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受托管理人根据《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相应公告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 | 基本情况 |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信息披露情况 |
年度权益分派 | 发行人于2022年6月2日发布《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受托管理人于2022年6月10日发布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 发行人2022年11月24日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受托管理人于2022年11月29日发布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二、涉及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根据发行人于2022年11月24日发布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截至2022年11月23日,发行人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170,299.61万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8.72%。其中,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87,282.62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83,016.99万元。
关于发行人累计诉讼、仲裁的详细情况,请参考发行人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
三、中介机构变动情况2022年度,“
康佳
”、“
康佳
”、“
康佳
”、“
康佳
”、“
康佳
”及“
康佳
”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更,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四、其他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情况2022年,在面临经济下行、消费下滑、供应链震荡与宏观政策调整等因素叠加的复杂背景下,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96.0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71%;实现净利润-17.70亿元。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及发生较大幅度亏损的原因如下:
1、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1)发行人外销产品中主业相关的存储半导体产品份额较大,根据第三方研究机构的初步统计结果,2022年全球存储半导体销量同比下降约10.4%。为降低经营风险,发行人主动调整收缩该部分业务规模,导致工贸业务中存储芯片等产品的销售规模较2021年大幅下滑。
(2)2022年,根据第三方研究机构统计数据显示,因国内需求萎缩,市场消费疲软,2022年与发行人消费类电子业务相关的国内行业规模同比下降约10%,发行人2022年消费类电子业务规模与2021年相比下降了21.63%。
(3)2022年,发行人聚焦主业,坚持“消费类电子+半导体+新能源科技”三大产业主线,推进业务结构调整,主动优化了部分与主业协同性不强的非核心业务。
(4)发行人在2021年底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将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表,发行人在2022年不再合并上述两家公司的营业收入。
2、2022年出现较大幅度亏损的主要原因
(1)2022年,在消费类电子业务规模下降的同时,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越发激烈、消费类电子产品零售均价持续走低、海运费用上涨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消费类电子业务毛利大幅下降,并产生了一定额度的亏损。
(2)2022年,发行人半导体业务研发投入持续增长,但因仍处于小批量产
业化阶段,未能在2022年实现相应的收入和利润,影响了发行人整体盈利表现。
(3)2022年,为有效盘活资产,进一步聚焦主业,发行人主动剥离及出清了对主业发展赋能不强、对产业链拓展贡献较低的资产,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库存等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12.45亿元,导致盈利水平下降。
(4)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发行人在2022年主动收缩了产业园及投资业务,导致相关收益大幅下降。2021年,发行人因处置部分下属控股企业股权,产生40.47亿元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022年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7.55亿元,同比下降81.33%。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兴业证券作为“21康佳01”、“21康佳02”、“21康佳03”、“22康佳01”、“22康佳03”及“22康佳05”的受托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第十二章特定品种债券相关情况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