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1康佳01债券代码:114894债券简称:21康佳02债券代码:133003债券简称:21康佳03债券代码:133040债券简称:22康佳01债券代码:149987债券简称:22康佳03债券代码:133306债券简称:22康佳05债券代码:13333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
一、公司债券核准及发行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
月
日印发的“深证函〔2020〕
号”无异议函,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或“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2021年
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为
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为“21康佳01”;2021年
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为
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为“21康佳02”,2021年7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为
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为“21康佳0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号文注册,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2022年
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为
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为“22康佳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
月
日印发的“深证函〔2022〕
号”无异议函,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或“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2022年
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为
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为“22康佳03”;2022年10月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规模为6亿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为“22康佳05”。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上述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累计诉讼、仲裁情况概述截至2023年
月
日,发行人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95,776.41万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2.54%。其中,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93,904.41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1,872.00万元。发行人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发行人及控股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大额诉讼、仲裁情况 | ||||||||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诉讼请求判令 | 标的金额(万元) | 受理时间 | 受理机构 | 进展情况 |
1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朱新明、冷素敏、共青城金砖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新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同纠纷 |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业绩补偿款 | 93,904.41 | 2023年6月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审理中 |
合计 | 93,904.41 | |||||||
其他诉讼情况 | ||||||||
其他单笔在2,000万以下的诉讼(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合计 | 1,872.00 |
2、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说明发行人于2019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大额未决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3)、2020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97)、2021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8)、2021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1)、2022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9)、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37)以及相关定期报告中对本公司及控股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告。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2023年6月21日,发行人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截至2023年6月21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22,314.11万元,占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1.73%。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76,194.59万
元,占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82%。
三、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鉴于上述部分诉讼案件未判决,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的影响金额,发行人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部分对外担保系因发行人为满足参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其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兴业证券作为上述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联系人:张慧芳联系电话:021-38565454(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