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1  深康佳A(00001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3-52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康佳01、21康佳02133040、149987 21康佳03、22康佳01133306、133333 22康佳03、22康佳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71,537.1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12,3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71,191.17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参股公司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毅康科技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简称“中国银行烟台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中国银行烟台支行与毅康科技公司签署的《授信业务总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996.58万元,期限为《授信业务总协议》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毅康科技公司提供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二)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康韩瑞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康韩瑞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简称“中国银行慈溪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区支行(简称“宁波银行慈溪中心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与其他股东一起为中国银行慈溪分行与康韩瑞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保证期限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与其他股东一起为宁波银行慈溪中心区支行与康韩瑞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发生的各项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保证期限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宁波康韩瑞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康韩瑞公司提供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三)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简称“微晶玉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义县支行(简称“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与微晶玉石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7,200万元,期限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微晶玉石公司提供金额为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四)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佳电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佳电路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东莞银行深圳分行与康佳电路公司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康佳电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电路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经审议的最高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尚在担保期限的金额可用担保额度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康佳集团毅康科技公司24.9829%77.89%5亿元4,996.58万元15,214.59万元29,788.83万元2.65%
康韩瑞公司60%80.52%1.2亿元1.2亿元001.57%
微晶玉石公司51%122.38%2.5亿元0.72亿元0.93亿元0.85亿元2.16%
康佳电路公司100%40.35%5亿元0.5亿元2.5亿元2亿元3.93%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6月16日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大厦15层法定代表人:曲毅注册资本:25,798.4962万元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地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处理工程、水源及供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流与湖泊治理及防洪工程、市政供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公共事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光伏发电、太阳能、风力发电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环保工程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环保与新能源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以自有资金对水务行业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电子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工业电子产品、给排水管材管件、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机械产品、园林植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产权及控制关系:毅康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毅康科技公司24.9829%的股权。毅康科技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和2023年1-3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660,034.801,675,287.32
负债总额1,290,192.951,304,899.07
净资产369,841.85370,388.25
项目2022年度2023年1-3月
营业收入76,909.625,273.15
利润总额14,596.161,051.16
净利润12,830.06518.58

毅康科技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宁波康韩瑞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0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镇工业园东区法定代表人:张中俊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器配件、电源连接器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家用电器安装、维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产权及控制关系:康韩瑞公司为本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康韩瑞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和2023年1-3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33,120.5335,776.77
负债总额26,129.4928,806.76
净资产6,991.046,970.00
项目2022年度2023年1-3月
营业收入76,430.936,998.27
利润总额567.43254.99
净利润567.43254.99

康韩瑞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5月5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黄俊勇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货物进出口,家具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具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产权及控制关系:微晶玉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微晶玉石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和2023年1-3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44,599.6445,599.69
负债总额53,448.4355,803.54
净资产-8,848.79-10,203.85
项目2022年度2023年1-3月
营业收入16,345.755,805.39
利润总额-5,521.65-1,355.07
净利润-5,521.65-1,355.07

微晶玉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深圳市康佳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8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2层B区法定代表人:张俊博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印刷线路板、电子元器件、模块模组、精密组件、线路板原材料及其他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和进出口业务;钢材、铜材、铝材及其他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及其压延产品,塑胶新材料,塑胶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的零售及批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印刷线路板、电子元器件、模块模组、精密组件、线路板原材料及其他相关电子产品的生产。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电路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康佳电路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和2023年1-3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55,081.4158,135.96
负债总额23,845.5023,455.12
净资产31,235.9134,680.84
项目2022年度2023年1-3月
营业收入13,896.273,065.57
利润总额435.51-372.55
净利润464.63-373.17

康佳电路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毅康科技公司与中国银行烟台支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中国银行烟台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不超过4,996.58万元,担保范围是《授信业务总协议》项下实际发生的24.9829%的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毅康科技公司违约而给中国银行烟台支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授信业务总协议》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二)康韩瑞公司与中国银行慈溪分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中国银行慈溪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担保范围是中国银行慈溪分行与康韩瑞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发生的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康韩瑞公司违约而给中国银行慈溪分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康韩瑞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发生的各项融资业务,所实际形成的不超过最高债权限额1亿元整的所有债权,本公司与康韩瑞公司的其他股东韩电集团有限公司按照3:2(即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据此,本公司的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签字人签署并盖章公章之日生效。

(三)康韩瑞公司与宁波银行慈溪中心区支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宁波银行慈溪中心区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担保范围是宁波银行慈溪中心区支行与康韩瑞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项下的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和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额债权限额的部分,本公司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康韩瑞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发生的各项融资业务,所实际形成的不超过最高债权限额1亿元整的所有债权,本公司与康韩瑞公司的其他股东韩电集团有限公司按照3:2(即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据此,本公司的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合同生效: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微晶玉石公司与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7,200万元,担保范围是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与微晶玉石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微晶玉石公司和本公司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康佳电路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担保范围是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的康佳电路公司应付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毅康科技公司、康韩瑞公司、微晶玉石公司、康佳电路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康佳电路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公司,康韩瑞公司、微晶玉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毅康科技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良好,并且本公司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该公司的决策,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康佳电路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公司。因此,本公司为康佳电路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毅康科技公司、康韩瑞公司的其他股东与本公司一起按持股比例为毅康科技公司、康韩瑞公司提供担保,无需反担保。本公司为微晶玉石公司提供担保时,微晶玉石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为担保额度的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71,537.1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12,38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71,191.17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局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