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3-22  深康佳A(00001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4-17债券代码:133003、133040 债券简称:21康佳02、21康佳03149987、133306 22康佳01、22康佳03133333、133759 22康佳05、24康佳01

133782、133783 24康佳02、24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22,057.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427,818.6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5,955.4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参股公司毅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毅康科技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简称“中信银行烟台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与其他股东一起为中信银行烟台分行与毅康科技公司在约定期间签订的融资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4,489.43万元,担保期限为约定期间内签订的融资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毅康科技公司提供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二)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宜宾康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康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宾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宜宾农村商业银行与宜宾康佳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金额为980万元,担保期限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宜宾康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宜宾康佳公司提供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经审议的最高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尚在担保期限的金额可用担保额度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康佳集团毅康科技公司24.9829%79.10%5亿元0.4489亿元2.0486亿元2.5025亿元3.27%
宜宾康佳公司100%95.98%1亿元980万元980万元8,040万元0.26%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6日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23号毅康科技环保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曲毅注册资本:25,798.4962万元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树木种植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木材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毅康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毅康科技公司24.9829%的股权。

毅康科技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和2023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1,660,034.801,738,875.22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1,290,192.951,375,370.67
净资产369,841.85363,504.54
项目2022年度2023年1-11月
营业收入76,909.6238,631.56
利润总额14,596.163,471.22
净利润12,830.062,193.79

毅康科技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宜宾康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12日注册地点: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港园路西段12号法定代表人:周剑宏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及信息技术处理、系统集成、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新通信网络、三网融合、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和高端软件等技术的开发、咨询、转让和应用;智能机器人的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制造;通信设备零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供应链管理服务及相关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移动电信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新型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新型显示器件销售;教育咨询服务;教学专用仪器制造;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国内贸易代理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金属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产权及控制关系:宜宾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宜宾康佳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和2023年1-11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4,188.4451,484.48
负债总额2,076.0949,412.49
净资产2,112.352,071.99
项目2022年度2023年1-11月
营业收入4,419.31109,796.70
利润总额31.54-38.02
净利润40.64-40.36

宜宾康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毅康科技公司与中信银行烟台分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中信银行烟台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不超过4,489.43万元,保证范围为中信银行烟台分行与毅康科技公司在约定期间签订的融资合同项下实际发生额的全部债权的24.9829%的本金以及相对应的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之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约定期间内签订的融资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宜宾康佳公司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宜宾农村商业银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980万元,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宜宾康佳公司与宜宾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和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宜宾康佳公司应向宜宾农村商业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宜宾农村商业银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过户税费、律师费、代理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毅康科技公司、宜宾康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毅康科技公司、宜宾康佳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毅康科技公司、宜宾康佳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宜宾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公司对宜宾康佳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宜宾康佳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本公司董事局认为毅康科技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良好,并且本公司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该公司的决策,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宜宾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因此本公司为宜宾康佳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毅康科技公司的其他股东与本公司一起按持股比例为毅康科技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22,057.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427,818.6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5,955.4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合同》等。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