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关于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4-34债券代码:149987、133306 债券简称:22康佳01、22康佳03133333、133759 22康佳05、24康佳01133782、133783 24康佳02、24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02,22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409,658.6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3%。针对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实际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560,0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9%。除上述反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3,351.5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康佳芯云半导体科技(盐城)有限公司(简称“康佳芯云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盐都支行(简称“建设银行盐都支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建设银行盐都支行与康佳芯云公司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期限为《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康佳芯云半导体科技(盐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芯云公司提供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二)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康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简称“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与安徽康佳公司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
务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为《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安徽康佳公司提供金额为5.5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经审议的最高担保额度 |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 | 尚在担保期限的金额 | 可用担保额度 | 担保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康佳集团 | 康佳芯云公司 | 100% | 51.52% | 3亿元 | 0.6亿元 | 0.83亿元 | 1.57亿元 | 2.53% | 否 |
康佳集团 | 安徽康佳公司 | 100% | 58.80% | 5.5亿元 | 0.3亿元 | 2.3亿元 | 2.9亿元 | 4.61% | 否 |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康佳芯云半导体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7日注册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盐渎路1019号法定代表人:张磊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知识产权服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标准化服务;实验分析仪器制造;软件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专业设计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芯云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康佳芯云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和2024年1-5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5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7,020.72 | 24,933.04 |
负债总额 | 14,064.56 | 12,844.93 |
净资产 | 12,956.16 | 12,088.11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1-5月 |
营业收入 | 795.46 | 102.18 |
利润总额 | -5,032.79 | -1,180.98 |
净利润 | -3,829.70 | -875.10 |
康佳芯云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园东路789号法定代表人:张中俊注册资本:8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模具销售;五金产品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安徽康佳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康佳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和2024年1-5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5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81,140.40 | 200,498.31 |
负债总额 | 98,747.74 | 117,898.47 |
净资产 | 82,392.66 | 82,599.84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1-5月 |
营业收入 | 339,571.20 | 113,894.53 |
利润总额 | 4,760.78 | 207.18 |
净利润 | 4,760.78 | 207.18 |
安徽康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康佳芯云公司与建设银行盐都支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建设银行盐都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不超过6,000万元,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建设银行盐都支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盐都支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建设银行盐都支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安徽康佳公司与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不计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均计入本公司承担担保范围。
3、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期限为《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康佳芯云公司、安徽康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康佳芯云公司、安徽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公司,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康佳芯云公司、安徽康佳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公司。因此,本公司为康佳
芯云公司、安徽康佳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02,22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409,658.6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3%。针对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实际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560,0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9%。除上述反担保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3,351.5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合同》等。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局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