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佳A: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6  *ST康佳A(000016)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 康佳03、25 康佳01

25 康佳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5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5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 19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邬建军 先生主持。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5 人,代表股份755,014,78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1.35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 人,代表股份727,501,64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0.21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2 人,代表股份27,513,1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1426%。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11 人,代表股份198,576,167 股,占公 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47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1 人,代表股份198,361,110 股,占公司 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4482%。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10 人,代表股份215,057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0.026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3 人,代表股份32,631,24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 人,代表股份5,118,10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2 人,代表股份27,513,14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426%。

注:本公告部分数值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 差异的情况,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4 人、高级管理人员1 人,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同意749,130,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6%; 反对5,5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02%;弃权 2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同意198,530,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70%;反对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 弃权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8%。

同意26,746,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673%;反对5,5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1268%;弃权2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9%。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748,984,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3%; 反对5,734,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96%;弃权 2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同意198,504,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8%;反对28,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44%;弃权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8%。

同意26,600,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197%;反对5,734,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5744%;弃权2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9%。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49,285,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12%; 反对5,414,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1%;弃权 3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同意198,504,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8%;反对28,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44%;弃权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8%。

同意26,901,9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424%;反对5,414,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5929%;弃权3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7%。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748,938,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52%; 反对5,54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9%;弃权 53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

同意198,530,5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70%;反对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 弃权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8%。

同意26,555,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795%;反对5,54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9800%;弃权53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0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8,906,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10%; 反对5,601,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9%;弃权 50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

同意198,504,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8%;反对28,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44%;弃权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8%。

同意26,522,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807%;反对5,601,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1659%;弃权50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3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748,445,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99%; 反对5,633,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2%;弃权 93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9%。

同意198,504,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8%;反对28,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44%;弃权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8%。

同意26,062,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688%;反对5,633,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2655%;弃权93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5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翁春娴、车范莲;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