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佳A: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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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累计诉讼及仲裁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73,718.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12%。其中,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151.77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第三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73,567.17万元(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大额未决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3),分别于2020年9月19日、2021年6月1日、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24日、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2日、2025年4月15日、2025年7月31日、2025年11月26日、2026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7、2021-48、2021-101、2022-89、2023-37、2023-39、2025-36、2025-67、2025-90、2026-19)以及相关定期报告中对公司及控股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部分诉讼案件未判决,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 一、公司及控股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大额诉讼、仲裁情况 | ||||||||
|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诉讼请求判令 | 标的金额(万元) | 获悉时间 | 受理机构 | 进展情况 |
| 1 | 海南辉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 | 股权转让纠纷 |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股权价款等 | 20,001.50 | 2026年4月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一审审理中 |
| 2 | 盐城康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康盐信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股权价款等 | 42,362.58 | 2026年5月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一审审理中 |
| 3 | 松阳县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奖励及资金占用损失等 | 3,324.78 | 2026年4月 | 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 | 一审审理中 |
| 4 | 茂鑫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等 | 3,491.28 | 2026年4月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一审审理中 |
| 小计 | 69,180.14 | -- | ||||||
| 二、其他诉讼情况 | ||||||||
| 其他单笔在2,000万以下的诉讼(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成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河南新飞智家科技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南通康海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康佳电路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康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康佳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遂宁康佳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遂宁康佳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遂宁康佳柔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宜宾康润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康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计 | 4,538.8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