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佳A: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仲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查股网  2026-08-19  *ST康佳A(000016)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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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仲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案背景情况

2020年4月,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康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康佳”)与香港金铢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铢”)签订了《销售框架合同》,约定香港康佳向香港金铢销售晶圆及IC货物。同时,香港金铢基于《销售框架合同》向香港康佳出具《承诺函》,承诺香港康佳不负责货物质量问题、如因上游供应商原因造成产品退换货等问题,承诺按合同约定向香港康佳支付全额货款,香港康佳不承担相关损失。2020年5月,香港康佳分别与安登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登”)、劲升迪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升迪龙”)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约定香港康佳向安登及劲升迪龙采购晶圆和IC货物。截至目前,香港金铢未按约定完成其《销售框架合同》项下订单的付款和提货义务。后续,香港康佳发现安登和劲升迪龙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问题,由此各方产生争议。

二、本案基本情况

近期,香港康佳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仲裁受理通知书等文件。针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香港康佳请求裁决安登、劲升迪龙、香港金铢三被申请人连带赔偿损失及资金占用费等,涉案金额9,643.81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案件情况表

案件情况表
序号申请人被申请人案由仲裁请求判令标的金额(万元)获悉时间受理机构进展情况
1香港康佳安登、劲升迪龙、香港金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请求裁决三被申请人连带赔偿损失及资金占用费、货物仓储费及申请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等。9,643.812026年8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中

三、本案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案件审理情况以及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遵循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审慎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尚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强制披露标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受理通知书》[(2026)深国仲涉外受9003号]。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