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华A: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一致认为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未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秋泉、詹奇勇、袁庆辉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