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粮控股:公告编号2026-13: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 号世贸广场A 座13 楼公司中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楷先生。
6、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26 年4 月28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3 人,代表股份833,735,98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3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830,287,6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4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9 人,代表股份3,448,38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992%。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2 人,代表股份218,252 股,占公 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1 人,代表股份218,052 股,占公 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214%。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1 人,代表股份200 股,占公司外资股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4%。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1 人,代表股份3,666,44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218,05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9 人,代表股份3,448,38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2%。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218,252 股, 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218,052 股, 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214%。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200 股,占公司外 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4%。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议 的提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2,642,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9%;反对1,039,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7%;弃权53,5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18,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84%;反对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1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3,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0.1822%;反对1,039,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8.3564%;弃权53,58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14%。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18,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的99.9084%;反对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0.091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5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2,895,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2%;反对756,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7%;弃权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18,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84%;反对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1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6,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7.0849%;反对756,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0.6295%;弃权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56%。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18,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的99.9084%;反对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0.091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32,982,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6%;反对692,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1%;弃权6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18,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84%;反对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1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2,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9.4408%;反对692,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8.8900%;弃权6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92%。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18,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的99.9084%;反对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0.091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伍涛律师、罗见玲律师见证了本次 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