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深华发十一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30  深华发A(000020)公司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16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全部参与表决。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0)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贷款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含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申请银行贷款(含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融资机构及相应贷款融资公司资产抵押(质押)事宜。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