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10时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特6号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控体系实际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偏差,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5.《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7.《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5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为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雁波女士属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因此回避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上述第1~3项、第5项、第7~8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