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贵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以下简称“《13号自律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号自律监管指引》”)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2022年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本公司认为:2022年度,贵公司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和公司及市场的运行情况,经本次现场检查,贵公司不存在重大不规范并需要整改的问题。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