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4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计划公布前六个月内(自查期间: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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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共有34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