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8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作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查阅有关规定后,就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成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科技成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事项具备可行性。
2.深科技成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产生积极影响。
3.本次深科技成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能够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深科技成都亦具备规范运作的能力。
4.本次深科技成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科技成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总体安排。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邱大梁 白俊江 周俊祥二○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