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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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8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4日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6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3年12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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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深科技城C座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提案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韩宗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 |
1.02 | 选举郑国荣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 |
1.03 | 选举周庚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 |
1.04 | 选举刘汉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 |
1.05 | 选举刘燕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 |
1.06 | 选举董大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 |
2.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白俊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周俊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游海龙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肖涧毅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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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 选举崔志勇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 |
2、 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公告编码:2023-084)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23-085)。
3、本次股东会议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提案1.00、2.00及3.00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8日9:00~12:00,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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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2) 邮政编码:518035
(3) 联系电话:0755-83200095
(4) 传 真:0755-83275075
(5) 联 系 人:钟 彦 刘玉婷
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7、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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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21
2、投票简称:科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1)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对候选人C投X3票 | X3票 |
对候选人D投X4票 | X4票 |
对候选人E投X5票 | X5票 |
对候选人F投X6票 | X6票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2)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对候选人C投X3票 | X3票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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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3,选举股东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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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意见: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选举韩宗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1.02 | 选举郑国荣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1.03 | 选举周庚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1.04 | 选举刘汉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1.05 | 选举刘燕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1.06 | 选举董大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2.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白俊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2.02 | 选举周俊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2.03 | 选举游海龙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选举票数: | ||
3.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肖涧毅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 | 选举票数: | ||
3.02 | 选举崔志勇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 √ | 选举票数: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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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
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累积投票提案,在提案组“选举票数”方框内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