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25  深科技(00002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4-03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24-033号《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4年6月27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560,587,5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派息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如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1.26-0.13=11.13元/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7.39-0.13=17.26元/股。

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为11.13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为17.26元/股。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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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