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天: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12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株洲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天地”)在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渌口支行的1,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上述贷款于2023年5月到期。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向株洲天地在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珠江农商行”)申请1,000万元银行贷款展期一年,由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天地中亿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