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天: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林思存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林思存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相关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聘任周惠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陈平、郑德珵、肖建生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