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天: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ST深天(000023)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具有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中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规定;

3、同意本次董事会确定的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以提案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担保费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承担到期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目的是为确保公司融资事项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原则,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的担保费率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向广东君浩支付融资担保费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公司向银行授信融资增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授信融资增信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向银行授信融资增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向银行授信融资增信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以提案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平、郑德珵、肖建生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